1.《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依法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4.住所使用证明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