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企业名称:南通义尚宏贸易有限公司
注 册 号:91320600MA1MK0LNXK
住所: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新城社区居委会附属用房
注册资本:51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脑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7月18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杨庆华关于南通义尚宏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和监事的举报,要求查明情况予以处理。2024年8月5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了《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示的函》,提请我局对南通义尚宏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用杨庆华身份信息取得企业设立登记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我局于2024年8月6日对外进行了公示。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南通义尚宏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用杨庆华身份信息取得企业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2024年10月8日向我局出具了《案件移送函》(通市监注移字〔2024〕11号),建议我局依法撤销南通义尚宏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4月27日设立登记中杨庆华的股东和监事身份。我局于2024年10月12日依法作出《南通市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数据案告〔2024〕11号),于2024年10月12日在南通市数据局网站上发布并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住址、公司住所,于2024年10月12日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送。2024年10月14日,寄给南通义尚宏贸易有限公司的挂号信因收件地址已迁移新址且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我局;2024年10月21日,寄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股东曹国伟的挂号信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我局。公告30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经查,2016年4月27日,南通义尚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冒用杨庆华身份信息办理设立登记,将其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和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南通市数据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2024〕69号)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南通义尚宏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4月27日设立登记中杨庆华的股东和监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数据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