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南通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2020年)
来源: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8-02-13 17:1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号),充分发挥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和应用能力的整体提升,现就2017年—2020年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主动策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高点定位、勇争一流,立足本土、行业优势,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为中心,实施“标准化+政务服务”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标准制修订实施和创新示范力度,努力建设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科学实用、特色鲜明、全国领先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为推进转型发展,加快富民进程,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建立健全法制引领、市县联动、统筹协调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体系调整、修订编制和经验推广、示范指导工作,全面构建深化改革新形势下独具南通竞争力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

2.突出重点,全面展开。激发各级主体活力,围绕质量、管理、工作、评价和改进“五个标准化”建设,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根本的标准推进工作机制,全面实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市行业标准化建设。

3.开放构建,放大优势。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承接国标委及标准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学习、培训和编制、调研等工作任务,加强与国内同行交流合作,持续放大南通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优势。

二、发展目标

——覆盖更加广泛。“标准化+政务服务”向县(市)、区延伸,标准先进性、适用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形成覆盖全市、国内行业领先、具有本土优势的南通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基础不断夯实。组建市级政务服务标准组织1个,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参与率、达标率100%,力争1-2个县(市)、区政务服务承担省标准化试点示范任务。

——效益充分显现。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项、省级标准5项以上,全市制修订标准规范1000项以上,标准实施率达到90%以上,组织成员间标准互补、兼容。

——示范效应明显。市级示范“四个基地”(展示、实践、创研、培训)全面建成,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能力不断提高,国家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成果明显,标准化综合水平国内一流。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建设

1.完善标准体系。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展,着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介服务监管、行政审批信息化平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监管、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等6个方面标准创建,促进政务服务标准不断提档升级。

2.持续动态调整。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划入和审批专区的规范运行,做好南通政务服务标准化4.0版本的修订编制及后续局部动态调整工作。

3.提升标准功能。坚持标准建设与审批服务“放、管、服”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创建政务大厅标准化示范片区(窗口)”活动,激发审批主体活力和作用,调动全员积极性,在实践中检验标准成效,形成标准化共治新格局,助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县区推广

4.分类先行先试。明确2—3个县 (市)、区政务服务机构2017年先行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按照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简便适用的要求,处理好标准化与特色化的关系,完成建立包括服务基础、服务质量、服务管理、服务工作的标准体系,并抓好全面宣贯运行。

5.评估修改集成。2018年上半年,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局对参与单位标准编制、宣贯运行情况开展评估,并组织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机构对基本成型的服务标准进行讨论,集思广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将工作成果汇集成可操作、可复制、可共享、可推广的《南通市县(市)、区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蓝本)》。

6.全面推广运行。2018年下半年,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机构根据各自实际,对《南通市县(市)、区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蓝本)》作进一步充实、调整和修改,并结合工作实践进行完善提高。同时,要建立标准化持续改进程序、制度,不断检查、评审、纠错、完善,进一步提高自身标准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真正发挥标准化的长效机制作用。

(三)宣贯运行

7.强化内部培训。每年,各单位要对新进人员开展不少于2 周的岗前标准化管理、审批培训和考核;组织1—2次全员标准化知识测试(竞赛),并将成绩与日常绩效管理考核相挂钩。有条件的,可适时组织业务骨干赴国内高校研修,加强标准化的理论研究,学习、吸收标准化的先进理念和先进做法,持续提升标准化监督管理水平。

8.优化大厅调整。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地调整改进大厅功能设置和窗口布局,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适时对大厅信息化设备进行更新、升级、改造,使政务服务大厅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成为“民生政务、百姓之家”理念和南通政务服务标准化的重要展示、宣传窗口。

9.强化标准落地。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因地制宜落实“7项政务服务国家标准”,大力推行市局牵头编制的省标、国标,规范运行各自的标准体系,加强管理、监督和考核,促进标准全面落实。

(四)理论探索

10.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市局担任全国政务大厅标准化工作组和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成员的作用,主动参与国家标准化战略、政策和规则的制定修改,提升对国家标准化工作的贡献度和影响力。鼓励、支持全市政务服务人员担任相关技术机构的职务,承担相关课题的宣讲、交流、研讨任务,加快转化适合我市实际的省标、国标

11.突出创新研究。及时总结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将条件成熟的标准上升为省标或国标。2017年完成国标《政务大厅投诉处置规范》的调研走访、征求意见、研究论证等工作。今后,力争每年提出国家标准需求1项,牵头承担或参与国标、省标任务2项,反馈国标、省地标实施情况3次以上。

12.加强理论探索。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整合双方优势资源,拓展标准化专业教育、加强人才培训、强化理论研究,力争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或承担市级以上标准化课题研究论文5篇以上,提交示范项目工作动态10篇,并将高校、院所的最新理论成果应用于实践,建设创新研究、技术孵化、成果应用基地。

(五)示范拓展

13.建设成果展示大厅。合理规划开辟专区,设计建设具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资料存储、展示、宣传等功能的成果展示厅,突出思想内涵和教育意义,使展厅成为接受标准化教育,乃至培养政务服务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基地。同时,利用现有资源建好“标准化培训课堂”,确保大、中、小各类培训场所坐席不少于1000个,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14.构建虚拟展示大厅。充分发挥南通“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构建全国一流的“一网四平台”信息系统,利用门户网站开辟的标准化专栏和标准信息查询、行政审批服务、绩效考核、法治监督平台,以进一步优化、强化标准化宣传,做到标准有公开、公开有执行、执行有考核、考核有监督,助力全国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15.做优外部示范培训。开辟标准化课堂、配备固定的师资力量、精心准备培训教材、制作教学专题片,积极承接国标委,省、市质监部门交办的服务标准化培训任务,加强与全国各地政务服务同行的沟通交流,强化互学共进,进一步辐射南通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影响力,为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开拓新思路、积累新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由市局领导挂帅,市局标建办和县(市)、区政务服务机构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机构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年度“标准化+政务服务”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争取资金支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积极申请,将标准化建设经费列入当地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对取得国家、省和行业标准立项、开展标准化培训教育以及建设标准创新基地、验证实验室的,要多方筹集、争取资金进行扶持、奖励,力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联合研究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市局政务服务标准化办公室能力建设,推动与高等院校和专业标准化研究院所开展合作,开发南通政务服务标准化文献资源,开展标准化核心价值理念和实践案例等研究。完善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养、评价、引进和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标准化专家人才库,为标准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标准认知度。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广泛传播标准化工作理念,提升全社会的政务服务标准意识。开展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认知度和普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