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红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落实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打击围标串标非法行为的议案》(第606号)收悉,经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在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的同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多轮专项整治。在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此外,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应用范围的不断拓展,我市在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预防围标串标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1. 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见证”工作。我市探索构建智能化“数字见证”工作机制,进一步实现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试行项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区工作举措,推动交易见证向“数智化”管理迈进。持续推进原有“数字见证”系统优化升级,逐步实现联通电子化交易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场地管理系统、线上询标系统、数字电话系统等五大系统。新增上线评委专家智能导航功能,系统根据项目评标办法,自动匹配不同的评标流程指引,为见证人员和招标代理人员撤出评标区提供技术保障。
2. 丰富拓展大数据分析系统功能。在原有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框架的基础上,优化和完善系统功能,可实时汇聚、动态更新全市各类交易数据,形成交互式、可视化的展示页面。进一步加大交易数据分析与挖掘,围绕关键指标雷同、主体关系、异常行为、投标价格等四个维度,通过对交易数据的深度分析,可为行业监管部门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
3. 不断优化和创新交易监管方式。一是优化系统评标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围标串标。2023年起,由市住建局主导启用并在全市推广“价格入围法”和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法”。使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时,提高“围标串标”投标人成本,减少“围标串标”投标人的中标率,引导中标价更趋合理。使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法”可使不以中标为目的,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来拉价围标的投标人不能进入基准价评审,预防围标串标。二是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公平竞争性审查,全面清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加强建设工程开评标过程的监管,对开评标的项目实行“一标一评”,进一步规范市区建设工程开评标行为。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每年不少于2次对招投标各方主体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抽查事项和比例,定期公开检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四是完善招投标监管与施工现场监管联动机制。定期将低价中标或存在招投标异常的项目信息推送给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将此类项目作为日常监管重点,重点查处标后不履约、非法转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4. 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和查处力度。自2023年以来,连续两年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紧盯关键环节,对整治范围内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市住建局对开评标现场异常情况进行查处,对不同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移交城管部门的项目共12起,城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10起,处罚金额37.0084万元,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移交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个。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优化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数智化水平。根据全国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广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数字见证系统、服务系统、监管系统、交易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以及电子档案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科学设置风险点、预警点,对交易数据进行归集分析,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早期预警和干预。
2. 强化多层次立体化监管。强化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部门协同联动,构建交易信息及大数据分析异常信息定期推送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发改委、审计、国资委、城管等部门协作,制定完善向纪委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移送线索的标准和程序,建立移送线索及办理情况反馈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3. 加大围标串标行为罚戒力度。进一步拓展评标信息公开范围,将所有投标人评标分项得分情况、中标候选人资质和业绩、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等非商业秘密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对查实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招投标围串标典型案例,依法公开并及时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加其违法成本。
再次感谢您对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数据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