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8-04 17: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李小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数据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相关工作要求,规范提升涉审中介服务质效,努力营造健康、高效中介服务市场。

一、统一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数据局自2020年以来先后两次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及时梳理更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各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审批部门、设置依据、收费标准及办理时限等,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对确因法律法规依据发生调整变化的中介事项,严格履行审查程序。截至目前,共向社会公布编制节能报告、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等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1项。

二、统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为助力企业和办事群众高效便捷“找中介”,2022年市数据局牵头,按照“开放自主、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南通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超市平台进行了改版升级,实现了中介服务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选取和网上评价。企业和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网上中介超市在线比服务、比价格、比信誉,以最快捷的方式选择中介服务。同时,市数据局配套制定了《南通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超市平台运行管理规则》,对机构入驻、信息发布、机构选取、服务评价等运行规则进行明确,鼓励各类项目业主“线上选中介”,引导“线下交易线上评”。截至目前,平台已入驻各类中介机构933家,发布各类项目采购公告5749条。

三、加强涉审中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今年以来,市数据局按照《江苏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规范》(2024版)要求,持续优化完善市中介超市平台中介事项、中介项目采购、服务评价等方面数据标准,推进省市平台数据共享共用,为保障中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平台数据支撑。在机构入驻审核方面,秉持“事项资质相匹配、人员与机构相绑定”标准,严把机构进驻审核关,确保入驻机构的专业性与服务质量的可靠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透明、可信的中介服务选择空间。

下一步,市数据局将加强与环保、应急管理、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协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管理职责,提升中介服务质效,积极打造规范有序的第三方服务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南通市数据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