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江苏段南通110kV灶志716、灶浩717线#15—#16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17:05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沪渝蓉高铁江苏段南通110kV灶志716、灶浩717线#15—#16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通州区川姜镇境内;

建设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春骥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通州区川姜镇境内,途径青年东路、S223省道,项目内容:本项目迁改线路路径总长约2.386km,其中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34km,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2km,原线路恢复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819km,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08km,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533km。拆除原#15—原#19段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31km,拆除杆塔5基。详见《报告表》。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严格执行生态管控要求,不得影响本项目所涉及的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主导生态功能。

(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工程运行时线路沿线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五)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