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槽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14:49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槽区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园);

建设单位: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黄海一路,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储存设施安全、提升企业生产效率,企业拟将现有罐区及灌装间搬迁至到黄海一路南30亩自有土地(南通九五化学有限公司西侧),并新征用30.6亩土地,项目建成后共计19个储罐及相关配套设施,储罐容积共计11876.79立方米,配套建设甲类仓库、灌装间,以及槽区和生产车间配套的管廊、泵区等。项目建成后,形成5000吨/年乙腈、23吨/年丙酮、251.6吨/年吡啶、3400吨/年2-氰基吡啶的罐装能力。产品方案详见《报告表》表2-1表2-3,公辅工程详见《报告表》表2-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一起经管道输送至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北侧厂区污水处理站(A/O+二沉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报告表》表3-6。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灌装车间采用密闭负压,灌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液氨装卸区产生的氨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储罐区大小呼气废气设备直连排气管,采用一套“两级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新建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通过采取装卸废气采用平衡管、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采用密闭化设备、加强密封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影响。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报告表》表3-8,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详见《报告表》表3-9。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储罐区拆除产生的废旧储罐、灌装机等进行清洗后由拆除单位进行出售再利用,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他一般设备将直接由拆除单位进行出售再利用;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碎砖、碎混凝土等,拆除后堆放在临时贮存区,进行资源化利用;产生的废旧钢筋,直接由拆除单位清理后作为废旧金属外售。运营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甲类仓库、灌装间、储罐区、装卸区、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强化液体储存区域或罐区土壤污染预防设施与措施,防止新增土壤污染隐患。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更新完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新建项目重点区域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并在投产后一年内开展土壤污染隐患补充排查。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监测数据联网。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筑“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照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废气、废水排口需安装对应污染物的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要求,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提高罐区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建罐区全部采用欧标阀门;通过DCS实现对整个储存过程进行监视、操作、报警、控制和联锁,并在危险区域内设置气体报警传感器。灌装间全部采用自动化灌装机。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