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润电新能源(海安)有限公司华润电力白甸镇一期、南莫镇渔光互补项目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17:03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华润电力白甸镇一期、南莫镇渔光互补项目升压站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市白甸镇刘季村白雅线与白刘公路交叉口东南侧;

建设单位:润电新能源(海安)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春骥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安市白甸镇刘季村白雅线与白刘公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内容: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户外式布置,占地面积2800m2,本期新建1台63MVA主变压器,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110kV出线1回。详见《报告表》。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三)优化站区布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所在厂区四周厂界噪声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工程运行时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站内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定期由槽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理。

(五)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六)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