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5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的相关建议)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6-05 10:06 累计次数: 字体:[ ]

陆雪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的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探索实践,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

201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的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编制了《江苏省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前改后审批事项目录》,由省市场监管局维护和对外公开发布,这是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实施“双告知”工作的主要依据。我局一直以来严格执行企业登记前后置目录,全面实现申请人承诺制,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即申请人从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应当依法报经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后,凭许可文件、证件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者从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在办理登记注册时,登记机关根据《江苏省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前改后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登记机关通过江苏省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及时推送企业登记信息,由后置审批部门及时认领和反馈企业经营资格审批信息,并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2018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37号)和《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通政发〔2019〕12号)要求,对应省里公布涉及我局的21个事项,制定了15个项目的配套措施,并印发了《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配套文件的通知》(通行审发〔2018〕32号),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2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今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0号)要求,在全市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扩大试点地区,对公布的100项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涉及我局19个许可事项也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2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2020年1月17日省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登记系统经营范围软件进行了改造,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相关事项加入登记系统内,实现系统对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是否涉及523项国家许可事项+12项地方许可事项的准确判断,市场主体申请人可通过登记系统网上选择所需的经营范围条目,再由系统自动判断并提示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办理所选条目前置或后置许可手续。同时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完成后,登记系统会将登记信息以及涉及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机关等信息通过共享平台精准推送给相关审批部门。

二、发挥主体作用,有序实施“证照联办”改革

以我局为实施主体,围绕企业设立到具备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在市场准入8个事项实施“证照联办”的基础上,将企业办件频率高,实施“证照联办”审批条件较为成熟的涉及12个审批部门的5个前置审批事项和36个后置审批事项分两批纳入“证照联办”范围,实行“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内部联办、限时办结、证照同发”服务模式,变“多窗口跑”为“最多跑一次”,有效解决了“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避免了重复提交材料,节约了办事成本,提升了企业开办便利度,构建了更加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

三、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

我局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变“管理者”思维为“办事者”体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事项办理流程再造和线上线下融合,标准化推进“一件事”改革,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一是做优方案创新机制。出台《南通市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行动方案》和《南通市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实施办法》,明确“一件事”改革中市、县、部门之间职责分工,解决改革中的难点、堵点。二是把握关键突出重点。以“办事者”的需求和感受确定改革方向、目标和标准,全面梳理法人“全生命周期”、项目“全流程建设”、个人“全生命周期”等“一件事”。三是精准发力突破难点。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坚持“一事一突破”,针对工伤认定一体化等高频“一件事”,推动建设专项办件系统,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标准引领固化落地。首批选取29件高频“一件事”发布服务标准,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17类要素按标准化的方式予以明确,增加了“一件事”情形分类、关联事项提示等多项特色内容,用标准将“一件事”改革成果规范化长效运行。

四、加强审管联动,切实做好登记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方面,积极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在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指导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各登记部门加大对商事制度改革宣传力度,在各项改革实施前全方位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依托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公示许可事项所需材料,及时让企业和群众掌握最新政策规定,根据企业需要提供规划布局等指导,降低企业返工风险,减少企业损失。

另一方面,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对冒用身份信息、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登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大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力度,深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管理制度的应用。2019年全市共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3542户。

衷心感谢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持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