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通过三项措施稳步推进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书店等七类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工作。
一是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一表快办”。采用“一表制”备案模式,精简材料、压缩环节,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二是深化信息公开,保障“全程无忧”。备案后严格执行信息公示,同步开展现场核查,完善监管档案,提供全过程指导服务。
三是强化培训宣传,促进“知用并举”。结合过渡期特点组织专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备案要求,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政策知晓度,推动新规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