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南通禹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瞿虹监事身份的决定
来源: 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5-09-24 14:57 累计次数: 字体:[ ]

企业名称:南通禹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注 册 号:91320600MA1TCK208M

住所:南通市崇川区太阳鑫城大厦2幢211室

注册资本:50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智能化设备、计算机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矿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4月28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瞿虹关于南通禹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该公司监事的举报。2025年4月28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了《关于提请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示的函》,提请我局对南通禹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冒用瞿虹身份信息取得企业设立登记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我局于2025年4月29日对外进行了公示。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南通禹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冒用瞿虹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并于2025年6月16日向我局出具了《案件移送函》(通市监注移字〔2025〕8号),建议我局依法撤销南通禹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8日的设立登记中瞿虹的监事身份。我局于2025年6月24日依法作出《南通市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数据案告〔2025〕8号),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南通禹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和执行董事郑春才)的公司住所、身份证住址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送,2025年6月27日,寄给南通禹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的挂号信因原址查无此单位退回我局,2025年7月15日,寄给郑春才的挂号因迁移新址不明退回我局。2025年7月14日,我局在南通市数据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南通市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数据案告〔2025〕8号),公告30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经查,2017年11月28日,南通禹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冒用瞿虹身份信息办理设立登记,将瞿虹登记为该公司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南通市数据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2024〕69号)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南通禹专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8日设立登记中瞿虹的监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数据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