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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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南通尊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陈政元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身份的决定 来源: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6-03-23 字体:[ ]

    企业名称:南通尊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06002115145

    住    所:南通市桃坞路89号莘园大厦四楼460室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

    成立时间:2006年07月17日

    经营范围:服装、针纺织品、文体用品及器材、电子产品、塑料制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接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2025年8月29日,我局收到陈政元的《撤销登记申请书》,2025年9月1日,我局将陈政元的《撤销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移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17日将当事人涉嫌虚假登记时间、登记事项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11月1日,公示期45日,在公示期内没有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2025年12月17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出具了《移送函》,建议撤销陈政元在南通尊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身份。我局于2025年12月22日依法作出《南通市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数据案告〔2025〕13号),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南通尊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东、监事郭春燕)的公司住所、身份证住址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送,2025年12月26日,寄给南通尊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挂号信因原址查无此单位退回我局,2025年12月29日,寄给郭春燕的挂号信因查无此人退回我局。2026年1月5日,我局在南通市数据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南通市数据局行政处理决定听证告知书》(通数据案告〔2025〕13号),公告30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经查,南通尊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办理了2006年7月17日的设立登记,陈政元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南通市数据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2024〕69号)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南通尊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06年7月17日设立登记中陈政元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通市数据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