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京通啤酒有限公司燕京啤酒(如东)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12-16 14:37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燕京啤酒(如东)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掘港街道虹桥产业园;

建设单位:江苏京通啤酒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南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位于如东掘港街道虹桥产业园,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购置糖化、发酵等各类设备,建设啤酒生产线,建成后年产50万千升啤酒。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3.1.3-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3.1.5-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规范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与经“沉淀池+调节池”处理后工业废水一并接管至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废水接管标准执行企业与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协议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卸料废气、清筛废气、包装废气、普通化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废酵母储罐废气、硅藻土储罐废气、废麦糟储罐废气。大米卸料、麦芽卸料、大米清筛、麦芽清筛废气分别在密闭区域通过集气罩收集,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包装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普通化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沉淀池、调节池废气加盖收集,污泥压滤间区域废气进行密闭收集,两处收集后废气经“生物过滤”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废酵母、硅藻土和废麦糟储罐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蒸煮、糖化过程中产生水蒸汽和酒花、苦味物质(异味物质)经管道密闭收集进入冷凝器处理,不凝气通过屋顶排放。项目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厂界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执行标准详见《报告书》表8.2-2。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物流出入口设置在西侧;包装间厂房南侧开固定双层采光窗户隔离噪音,周边设置绿化带进一步降噪。运营期北、西、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东厂界达到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新建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废水排口流量、pH、COD、氨氮、总氮、总磷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8.3.2-1至表8.3.2-2。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3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