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第2026002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南通济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幸福新居店、南通济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兴二店、南通佩境伺眼镜有限公司、南通嘉程仪器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南通济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幸福新居店、南通济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兴二店、南通佩境伺眼镜有限公司、南通嘉程仪器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