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通大众燃气海门分输站接气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管线经过海门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
项目位于南通市境内,管线途经海门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拟投资5930.6万元。本工程管线全长12.97km,从江苏沿海管道如常太段海门分输站至苏通科技园高中压调压站(以下简称“苏通调压站”),新建管道设计压力为4.0MPa,管径拟定为DN500mm。海门分输站、苏通调压站均为已建站场,本工程另外在海门分输站内新建加臭装置一套、在苏通调压站内新建过滤计量装置一套。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表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施工组织和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天然气输送设备、控制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须达国内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清管废水、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泥浆废水(上清液)。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清管、试压废水通过管道末端收球筒收集至苏通调压站内沉淀池,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层澄清的废水依托苏通调压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房;施工过程中泥浆循环使用,施工结束后剩余泥浆在泥浆池中通过沉淀过滤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区洒水降尘。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巡线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江苏沿海管道海门分输站及苏通调压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营运期无工艺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间,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少量施工机具尾气、焊接烟尘、防腐补口补伤废气等。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避免在大风时施工,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施工时应避开在居民点附近施工点处施工。营运期间,正常运行时不会有工艺废气产生,非正常运行时主要在管线检修和事故时会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含加臭物质四氢噻吩)。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设置泄漏检测和报警自动装置,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施工期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标准。营运期海门分输站和苏通调压站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详见《报告表》表2-9~10。
(四)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放空管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放空作业前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详见《报告表》表3-11。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施工期,泥浆集中在泥浆池内,待施工结束后作为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开挖土石方直接回填;废弃施工废料(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焊条、废防腐补口废料、废金属、废管材等)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统一清运。营运期,废滤芯作为一般工业固废由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干化污泥、废油为危险废物,由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项目巡线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江苏沿海管道海门分输站及苏通调压站,由环卫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修正版)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如严格控制施工占用土地,遵循“边施工边复垦”的原则,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并满足相关复垦标准确保通过验收;临时用地选址应尽量避开生产力相对较高、植被资源较好的区域;开挖穿越河流沟渠时土方禁止堆积在河道,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恢复河道畅通;禁止施工单位向沿线河流中排放污水(包括生活和生产废水),同时应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废水溢流到附近河流中;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建设单位应落实生态补偿方案。施工前认真核查施工区内的珍稀保护植物,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报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项目应设置风险提醒标识,并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本项目存在运营期天然气管道破裂,天然气泄漏爆炸环境风险,项目全线采用高温型三层PE防腐层防腐,全线采用SCADA远程监控技术,设置远程控制上下游电动阀门。运行阶段建立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管道壁厚和巡线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措施,注重做好管道和站场周围居民的环境风险宣传。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配齐应急设施和物资。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