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海安美汉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安美汉达墩头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11-10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海安美汉达墩头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海安市墩头镇新海村;

建设单位:海安美汉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新海村。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户外布置,主变规模为1×50MVA,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本期建设110kV出线间隔1个,远景不变。本工程不包含110kV接入系统线路工程,线路工程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另行办理环保手续。详见《报告表》。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间变电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变电站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四)项目值班工作人员居住在附近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居住点化粪池定期清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站内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舱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五)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开展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六)强化环境风险设施建设和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