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南通海安美汉达墩头镇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海安市墩头镇境内;
建设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春骥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境内。新建江舍至墩头T接美汉达升压站110kV线路,1回,新建线路路径总长约6.871km。新建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6.1km,其中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11km,新建110kV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4.99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5km。恢复110/35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71km。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工程运行时线路沿线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四)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开展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