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第2026001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根据《关于提请注销南通佳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资质的函》通市监函[2026]8号,依法注销南通佳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通市爱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根据《关于提请注销南通佳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资质的函》通市监函[2026]8号,依法注销南通佳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通市爱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