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江苏南通元帅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11-06 10:11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江苏南通元帅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南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新街道、金沙街道境内;

建设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一、本项目包含4个子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姜灶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姜灶220kV变电站位于通州区川姜镇境内G345国道东侧。姜灶220kV变电站为户外式布置,现有主变3台、容量为3×180MVA,现状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布置、架空出线5回、电缆出线1回(待建),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布置、架空出线11回。

在原站址内将原110kV灶北出线间隔调整为元帅出线间隔,并增加单相电压互感器。不新增用地。

(2)姜灶—姜北π入元帅110kV线路工程

姜灶—姜北π入元帅110kV线路工程位于南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新街道境内,途经S223省道。建设姜灶—姜北π入元帅110kV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912km,其中新建110kV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1.3km(其中双回路杆塔建设1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5km),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25km,利用原导线恢复110kV灶北88F线/校灶8JA线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387km。新建杆塔7基,拆除杆塔1基,拆除线路路径长约0.11km。

(3)元帅—果园110kV线路工程

元帅—果园110kV线路工程位于南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新街道境内,途经鹏程大道。建设元帅—果园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2.96km,其中新建11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1km,新建110kV双回电缆通道敷设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785km,利用已建电缆通道敷设1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465km。新建杆塔4基,拆除线路路径长约0.67km,拆除杆塔1基。

(4)元帅—镇中110kV线路工程

元帅—镇中110kV线路工程位于南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新街道、金沙街道境内,途经鹏程大道、G228国道。建设元帅—镇中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3.43km,其中利用元帅—果园110kV线路工程中待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通道架设单回线路路径长约0.71km,利用N4—110kV校灶8JA#44-32、#44-40—#44-45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通道架设单回线路、110kV校灶8JA#44-32—#44-39同塔四回架空线路通道架设单回线路路径长约8.41km,利用校灶8JA#44-45—110kV银果8G5线#26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通道架设单回线路路径长约0.135km,利用110kV银果8G5线#20—#26同塔双回架空线路中的1回备用线路路径长约1.0km,利用已建电缆通道敷设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39km,利用元帅—果园110kV线路工程中待建110kV双回电缆通道敷设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785km。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生态管控要求,不得影响本项目所涉及的新江海河(通州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通吕运河(通州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运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的主导生态功能。元帅—果园110kV线路工程、元帅—镇中110kV线路工程位于新江海河(通州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的新建110kV线路路径总长约1.54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1km、新立杆塔2基;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83km,采用地下电缆的方式穿越新江海河。元帅—镇中110kV线路工程位于通吕运河(通州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的新建110kV线路路径总长约1.12km。元帅—镇中110kV线路工程位于运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内的线路路径长约0.07km。

(二)严格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姜灶220kV变电站和110kV线路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13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工程运行时线路沿线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姜灶220kV变电站和110kV线路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8处声环境敏感目标。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五)站内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理。

(六)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七)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