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如皋洲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洗净羊毛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6:52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3万吨/年洗净羊毛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高行路6号;

建设单位:如皋洲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高行路6号,在现有厂区内,对原有部分厂房、8000吨/年的洗毛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淘汰3号车间原有洗毛生产线,新上2条先进精洗生产线,新增建筑面积606.56平方米;对原有供配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增容;对原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增加处理能力;淘汰原有4吨/时天然气锅炉,新上一台10吨/时生物质锅炉,并对原有热力管网进行改造。本次改扩建后的工艺流程主要涉及解包、开松、洗毛、烘干打包、过滤、油脂分离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使用国家限制、淘汰类工艺设备,同步落实节能环评安全消防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相关措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改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洗净羊毛3万吨、丝光防缩巴素兰毛条6000吨;另有羊毛脂(粗脂)1300吨,后期根据相关要求按照评估论证确定的属性进行管理。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塔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软水器排水、生活污水、河水净化反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上述其他废水、现有项目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洗毛废水经“沉砂”预处理,丝光及其他废水经“pH调节+气浮1”预处理,两股预处理废水在调节池合并后,经“气浮2-气浮3-厌氧-水解-好氧-生化沉淀-气浮4”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30%出水进入厂区回用水处理装置,达企业自定回用水质要求后回用于洗毛线浸泡1槽、浸泡2槽,70%出水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入长江镇中心河,本项目废水污染物pH、SS、COD、BOD5、TP、TN、氨氮、动植物油、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接管执行《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7-2012)表2排放标准,LAS、石油类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盐分接管执行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协议限值要求。详见《报告书》表2.4-7、表2.4-9。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烟气管道收集,然后经“低氮燃烧+SNCR+SCR+SDS干法脱硫+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新增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洗毛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预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一并进入“一级碱喷淋+生物滤池”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根新增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净羊毛除杂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然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松、除杂废气在洗毛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生物质装卸、下料、给料废气、灰渣仓库废气、拆包、投料废气在锅炉房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3中标准限值。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详见《报告书》表2.4-6。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企业羊毛脂(粗脂)不符合作为副产品相关要求,现阶段按照一般固废进行管理,后期根据《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25)、《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等要求开展属性评估论证,按照评估论证属性进行管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新建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强化与园区应急防控体系的衔接与联动,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园区应按照规划环评要求落实应急防控体系建设。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项目排气筒(DA001)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废水排口安装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流量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9.4-1。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更新现有项目洗毛生产线及其配套生产设施;回用水工艺调整、处理能力提升;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扩建;对污水处理废气装置进行升级改造,由原先“UV光解装置”升级为“一级碱喷淋+生物滤床”装置;将污泥暂存仓库、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并入“一级碱喷淋+生物滤床”装置。“以新带老”措施纳入“三同时”验收。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