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嘉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亿米纺织面料印染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3-05 16:50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年产3亿米纺织面料印染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纤维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江苏嘉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位于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纤维新材料产业园区内,建设12条印染生产线,主要包括先进染色机、精炼机、碱减量机、磨毛机等前处理和生产设备并配套自动染色、称料送料等系统,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印染纺织面料30000万米/年(其中染色面料18000万米/年,印花面料12000万米/年)的生产能力。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3.1-1,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3.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磨毛废水、退浆废水、碱减量废水、染色废水、水洗废水、脱水废水、定型废水、印花废水、显影废水和车间及设备清洁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水质净化系统浓水及初期雨水等。碱减量废水经“格栅+调节+酸析”预处理,退浆废水经“格栅+调节+UASB+厌氧+好氧沉淀”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废水与其他废水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格栅+调节+初沉+水解+AO+二沉+混凝)处理。因园区规划污水厂暂未建设,过渡期70%废水经厂区废水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自身,30%废水经废水系统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苏环洋口港(南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黄海;园区污水厂建成后厂区内废水处理方式不变,厂区外排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先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再排入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东区)中水厂处理,处理后60%回用,剩余尾水再经苏环洋口港(南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污染物COD、氨氮、总磷、总氮、BOD5、硫化物、SS、色度、AOX、苯胺类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石油类、LAS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总锑参照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中一般地区间接排放限值要求。详见《报告书》表2.2-14。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配料废气、印花废气、蒸化废气、制网废气等。定型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喷淋+冷热交换+高压静电除油”处理,最后通过新建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8)排放,染色配料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新建15米高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印花、蒸化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密闭收集,然后经“喷淋+冷热交换+高压静电除油”处理,最后通过新建15米高排气筒(DA011~DA014)排放,制网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新建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污水站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塔+碱喷淋塔”处理,最后通过新建15米高排气筒(DA015、DA016)排放,危废仓库贮存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新建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点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限值。详见《报告书》表2.2-11至13。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油、废机油、废化学品内包装材料及包装桶、废染料、浆料、废胶、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含油废液、废填料、废刮色板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物化污泥、白泥因其成分复杂,目前无法判定该股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因此需要对物化污泥的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及其它可能存在的危险特性进一步鉴别,如鉴别为一般固体废物,则作为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废进行管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其中项目新建的印花车间、染整车间、危废库、污泥库、废水处理设施区、危化品库、事故池、初期雨水池为重点防渗区。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强化与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及周边企业应急设施联动,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新增排气筒(DA001、DA002)设置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装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9.4-1。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

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2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