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13:36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电子专用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园区大庆路46号;

建设单位:南通新玮镍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苏州汉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青龙园区大庆路46号,拟利用现有厂房,新增镍电解槽、钴电解槽、沉钴槽等设施;建设配套公辅设施,优化污水处理站,新增固废仓库等,形成年产1500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钴、500吨电池级碳酸钴、1000吨层状氧化镍钴锰锂材料、300吨储氢材料用高纯钴板、128吨海绵铜(副产)、100吨碳酸锰(副产)、230吨碳酸镍、100吨储氢材料用高纯镍板的生产规模。同时取消年产3000吨氯化钴、3000吨硫酸钴、2273吨硫酸镍产品,生产工艺取消球磨工艺,拆除浓密机、球磨机等部分设备。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1~2,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萃取废水、沉淀废水等)、碱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系统排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等。碱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水回用于浸出车间作为工艺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工艺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除磷+除钴+除镍+MVR蒸发”,处理规模为300吨/天)预处理,以上两处预处理废水与循环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一并接管至光大水务(海门)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长江。项目废水污染物pH、COD、SS、氨氮、TP、TN、石油类、总锌、总铜、硫化物、总镍、总钴排放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2标准限值,动植物油、全盐量排放执行光大水务(海门)有限公司接管限值要求。详见报告书表2.3-9。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酸溶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硫酸罐区废气经大管套小管收集,两处收集后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萃取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盐酸罐区废气经大管套小管收集,两处收集后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检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和危废库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吸收+除雾器+一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煅烧、投料、出料、干燥、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通过密闭微负压收集、物料密闭输送、强化管道泄漏检测及修复、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含修改单)表1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项目无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6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3标准。详见报告书表2.3-7~8。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拟定向利用的副产品海绵铜、碳酸锰应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涉副产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4〕225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等要求,开展副产物属性判别和环境风险评价,按照评估属性进行管理。浸出渣待鉴定,鉴定前作为危废管理,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MVR蒸发残液、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优先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将酸溶车间、萃取车间、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储罐区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强化与园区三级防控体系联动,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项目污水总排放口安装流量、pH、COD、氨氮、总氮、总磷在线监测装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9.2-1~2。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将硫酸、盐酸罐区呼吸废气接入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煅烧、投料、出料、干燥、包装工段产生粉尘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并新增配置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优化污水处理站工艺为“隔油+除磷+除钴+除镍+MVR蒸发”工艺;规范、完善项目污染监测、台账管理、应急预案等工作。“以新带老”措施纳入项目竣工验收。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