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扩建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如皋市石庄镇绥江路5号;
建设单位: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公司按《报告表》确定的方案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新建升压站: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户内型,新建2台主变,容量为22MVA和42MVA,电压等级为110/10.5kV,主变型号为S11-22000/110、S11-42000/110,新建一台备用变,型号为S18-8000-110,容量为8MVA。
新建地下电缆:电缆型号为ZC-YJLW03-64/110kV-1×400mm2,电缆线路长度约0.236km。
新建架空线路:新建钢管杆1基,呼高为18m,型号为110-ED21GS-J4;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0.045km,架空导线型号为JL/G1A-300/25。
拆除工程:拆除杆塔110kV港电Ⅱ734线026#,拆除LGJ-300/25架空线,拆除线路约0.03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三)变电站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工程运行后对环境敏感目标处须确保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控制限值。
(五)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六)做好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59001009,传真:0513-59001085,电子邮箱:spjhbsx@163.com,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